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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帖由 roy 於 2009-3-25 14:55 發表
破產條例,有以下條文:
問 : 受託人會否通知破產人的僱主?
答 : (a) 如果破產人在私營機構工作,受託人不會接觸其僱主,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。
(b) 如果破產人是公務員,根據《公務員事務 ...
roy兄, 據我所知公務員係唔應該會有雙糧同花紅 ---------佢好似叫公司將雙糧花紅交比佢!,所以yyc1652應該唔係公務員,咁會唔會係引用左(a)項中除非受託人在調查和評估過程中認為有此需要,真係好想知多d, 因為屎吊擔心ing...
[ 本帖最後由 nokia 於 2009-3-25 15:34 編輯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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