破產聯盟

 找回密碼
 註冊
樓主: Gloriaxxx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應唔應該破產

[複製鏈接]
21#
發表於 10-2-2018 22:24:51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啲債務資料比「原」債權人「外判」了出去,收數公司。銀行到了一個時間會揭帳,放棄債權。「外判」、「資源回收」再賣出去「其他回收商」進行收購和回佣動作。如果銀行揭帳,T U信用評級機構會有資料查閱。
22#
發表於 10-2-2018 23:48:21 | 只看該作者
我諗咗好耐點答你, 如果你真係想破產,應該衡量好處同壞處,
如果你有錢還就唔應該拖落去,因為利息會越滾越大。
假設你冇錢還, 破產之前要有準備計劃,
例如你做網拍, 需有資金去購買貨品, 破產之後現金會被管理, 你沒有資金周轉
沒有辦法再做網拍, 你要考慮。

你女兒 需要升讀大學, 也會有經濟問題。
或者你要考慮破產時機。
23#
 樓主| 發表於 11-2-2018 13:35:04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呀女而家先10歲,讀大學仲有一段距離。其實我而家已經無信用咭,冇上台電話,冇登記任何野,
24#
 樓主| 發表於 11-2-2018 13:40:14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我都係喺度諗有乜好處&壞處。我其實只想唔好影響屋企人&個女。
25#
發表於 11-2-2018 18:05:29 | 只看該作者
Gloriaxxx 發表於 11-2-2018 13:40
我都係喺度諗有乜好處&壞處。我其實只想唔好影響屋企人&個女。

我覺得一定會有影響, 但係你唔還錢, 你嘅債務會被溫故知新,
由一間追數轉去另一間, 因為佢哋一定會想收返條數。
所以除非你破產, 又或者還錢。
如果唔係,一定會喺你申報過嘅地址, 繼續追數。
26#
發表於 14-2-2018 20:03:58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破產完結當然可以買樓啦,問題係要比現金囉……全香港銀行唔會再借錢比你…………其實現在樓價咁貴,就算揸幾百萬現金當首期,都未必過到銀行壓力測試
27#
發表於 14-2-2018 23:40:59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睇自己心態。其實重組同破產都要還。只不過破產係扣除基本開支後去還供款而已。太多人諗一破唔洗還了
28#
發表於 15-2-2018 11:52:37 | 只看該作者
我試下直接一D覆樓主啦
其實針唔會有兩頭利
你要唔想還, 繼續走數而唔追其他公司/人, 破產而又唔影響到自己/個女, 係無可能

路有3條:
1)        繼續走數, 當然有D風險, 你再有新工或登記地址都有機會被人追
但其實你都走左咁多年, 都唔會太理佢地感受吧, 所以繼續走問題不大, 頂多就係舊公司D人當你衰人

2)        宜家還, 就算傾, 都一定大到不得了, 勁唔抵, 如果真想還, 十年前都去還啦, 所以有點不設實際

3)         破左, 算係有個了結, 你都識講, 個女咁細, 都唔好諗咩讀大學啦…..破完都仲有幾年儲錢啦, 好話唔好聽, 到時考唔考到, 佢想唔想讀都未知數…..不過正如版友講, 破左, 你要諗下點樣營運伙的生意落去
29#
 樓主| 發表於 23-2-2018 22:21:15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多謝咁多位意見! 我都諗住破喇! 走咗咁多年真係好攰啦!當做個了結吧!
30#
發表於 23-2-2018 23:00:13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破產後不能用自己名義做網拍。其實陳年舊數,可以同銀行傾。傾唔掂第一時間老破!!!!!銀行一dd,有d 願意收順好多!!有d 企硬。甚至,你只欠一間,申破後佢隨時有價講!!好彩只俾5成算數。但我朋友試過傾5成,結果傾唔成!!!!
31#
發表於 23-2-2018 23:02:25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銀行做法,傾成就俾個超低息。同一時間唱衰你credit. 但咩買樓之類,過一段時間可洗底。咁佢立場,收番本金唔駛蝕到盡!!!
32#
 樓主| 發表於 23-2-2018 23:25:22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而家去左嗰d收數公司,咁係銀行數定係街數!
33#
發表於 23-2-2018 23:30:43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去咗收數公司好難傾
34#
發表於 24-2-2018 00:03:14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遲早都係要破
35#
發表於 24-2-2018 01:25:44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上午直剷上銀行,問佢地傾唔傾,唔傾就下午搵律師老破。去銀行之前準備好老破文件,一傾唔成即去!!
36#
發表於 24-2-2018 09:50:49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victor24 於 24-2-2018 09:57 編輯

我聽說香港有條叫"時效條例"的法例:
好似話"過期欠債,若6年債權人無用法律行動追,而期間你無承認欠債的話(接收掛號信,被電話錄音,與權接觸,單方債權人出sms/非掛號信不計),6年過後,此債法律上已過期,一筆勾銷,債權人就不能用法律行動追討."  只能暗地裏追討搔擾.好似地產逆權侵佔咁.
不知是否適用於樓主的情況,若不適用,破產就簡簡單單了,可考慮.

37#
發表於 24-2-2018 10:33:42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
38#
發表於 24-2-2018 11:37:44 | 只看該作者
本帖最後由 victor24 於 24-2-2018 11:39 編輯
maksiusang 發表於 24-2-2018 10:33
大前题系銀行6年来無追過先成立,只要銀行6年內寄信追過己不成立

好似債主單方出非掛號信(就算律師信)是不計的,因不能保證不會寄失,債仔知悉債主進行追債行動,就萛是掛號信,你不簽收都不算知道債主追債.
39#
發表於 24-2-2018 11:48:56 | 只看該作者
victor24 發表於 24-2-2018 09:50
我聽說香港有條叫"時效條例"的法例:
好似話"過期欠債,若6年債權人無用法律行動追,而期間你無承認欠債的話( ...

http://4.bp.blogspot.com/-Tx5jTY ... 0/4bd820ea74b6f.jpg
40#
 樓主| 發表於 24-2-2018 17:54:29 來自手機 | 只看該作者
我上網睇好似話就算佢有追過你, 你唔知都計架!
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註冊

本版積分規則

小黑屋|破產聯盟

free web stats

GMT+8, 26-4-2024 21:33 , Processed in 0.053219 second(s), 17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ٻظ 返回頂部 б